网民诋毁戍边英雄 投案自首被拘7天(3)

2021-02-22 08:42     北京日报

2月21日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2月20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1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岁)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网民诋毁戍边英雄 投案自首被拘7天

2月19日和20日,@钧正平曾两次为此类事件发表评论。

评论称,英雄的身影历历在目,英雄的荣誉岂能诋毁,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人人都尊重英雄,才能让更多人甘做英雄,才能让国家和社会更加繁荣安定。

网民诋毁戍边英雄 投案自首被拘7天

网民诋毁戍边英雄 投案自首被拘7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法律中对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明确,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原标题:又一个,拘7天!诋毁英烈,一个都跑不了!)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综合@平安绵阳、@平安南京、@平安北京、@钧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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