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五小凶杀案罪犯已被执行死刑(3)

2021-02-20 17:45     新京报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王小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小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摩擦,为泄愤闯入学校课堂公然持刀行凶,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

其虽作案后未离开现场并等候公安人员抓捕,具有自首情节,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王小建死刑。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王小建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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