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男子按倒,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完事后脸红红地从容离开

2021-02-20 10:10     网易新闻

这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一起真实案件,路人男子切切实实被女子“侵犯”了,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该醉酒女的行为能不能被刑法所评价,女人“侵犯”男人的行为,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2019年2月28日,一条“威猛的女子,大街上‘侵犯’男子”的微博走红网络。一猛女,估计是醉酒,将路边一过路男子按倒后脱掉裤子,猛地坐了上去。男子在反抗了一阵后最终屈服,女子强暴男子后,脸红红地提上裤子,从容离开。

女子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的自己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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