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监委:海西州梁彦国李永平被“双开”(2)

2021-02-09 13:37     新京报

经查,李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将个人应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职务犯罪。

青海省纪监委:海西州梁彦国李永平被“双开”

李永平

李永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梁彦国一直在青海任职,早期在省会城市西宁工作:曾任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西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

2010年,梁彦国调任海西州,先后任德令哈市市长,海西州副州长、德令哈市长,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

青海省委组织部去年6月发布的任前公示显示,梁彦国,男,汉族,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时任中共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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