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拉姆"?女记者为爱远嫁西部却被家暴,中央政法委发声!(4)

2021-02-07 09:44     北京晚报

她弟弟去世后,她半年多没回青海,只是每个月回去看孩子。有一次她去看孩子,那是7月份,大中午的时候,老大穿着冬天的棉裤,大便因为没有人清理,已经干透了,一只脚上穿着拖鞋,一只脚穿着布鞋;老二的球鞋连鞋垫都没有,就直接踩在一格一格的塑料底上;老三吃着很硬又干透了的馍馍……

又一个"拉姆"?女记者为爱远嫁西部却被家暴,中央政法委发声!

她不仅自己过得不好,3个孩子过得生活更是人间地狱,一个嗜酒的父亲,没有妈妈在身边,饭吃不饱,衣不蔽体,身上发臭!

文章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金瑜”两字也登上热搜。

有部分网友哀其不争,认为受过教育的她不应该为了爱情为了孩子一味隐忍,明明可以更早脱离苦海。

又一个"拉姆"?女记者为爱远嫁西部却被家暴,中央政法委发声!

但很多网友指出,家暴就是家暴,不要因为受害者的隐忍转移焦点,应该谴责的是施暴者。

【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另一个“拉姆”:相识47天后女记者为爱远嫁藏区,却陷入长期家庭暴力,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安哥安姐有三句话要说:

①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②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③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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