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患尿毒症去世后,没想到李淑贤为独吞丈夫遗产,竟打了10年的官司(2)

2021-09-24 08:19     360kuai

1962年,溥仪与朝外关厢医院的护士李淑贤结了婚,经历了"刀妃革命"与婉容的背叛之后,他已经懂得了珍惜。李淑贤比溥仪小19岁,之前结过两次婚,但对于丈夫,她却不怎么满意。溥仪年龄很大,身体还不好,不但干不了什么活,还要人照顾,李淑贤一天下来很是疲惫。她不止一次地想过离婚,但是在领导的"关怀"下,她还是打消了念头。

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尿毒症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曾把《我的前半生》赠予妻子李淑贤,但没想到的是,这本书却引发了不小的"灾难"。1984年,电影《末代皇帝》拍摄在即,制片方联系了群众出版社,希望能得到《我的前半生》的授权。不久之后,主编李文达点头同意了,可是李淑贤却被晾在了一边,没人询问她的意见。

于是,李淑贤把李文达、群众出版社一起告上了法庭。一般来说,群众出版社是没有授权的权利的,但《我的前半生》却比较特殊,当初溥仪交给出版社的只是初稿,内容混乱不清,关系复杂,而且他身患重病,口齿不清,沟通极为不便。无奈之下,李文达只能多方查阅资料,不断采访溥仪身边的人,花了2年时间才把稿件整理明白,这才顺利出版。

可以说,《我的前半生》一书有李文达的一半功劳也不为过,毕竟他也付出了不少心血。不过,由于年代特殊,法院的审理考证也是断断续续,一直到了十年之后才有结果。最后,法院判定溥仪才是该书的唯一作者,妻子李淑贤是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应权利。实际上,在法院判决下达之时,李文达已经去世了,而李淑贤也在第二年去世了,这本书再次成了"无主之物"。

经过粗略计算,《我的前半生》的版权费高达上百万,读者遍布海内外,销量惊人。不过关于著作权的归属,迄今为止却有三个不同观点。第一,著作权归溥任(溥仪堂弟);第二,著作权一定不能归于所谓的"大清皇族";第三,著作权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