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我们还发现,他们不仅仅是在山场猎捕野生动物,还在长沙市跳马镇某小区附近河流捕鱼。”邓属东介绍,曹某、李某、余某等人使用电鱼设备在长沙市跳马镇某小区附近河流捕鱼,并将非法捕捞的鱼类全部进行食用。
涉案动物为“三有保护动物”,嫌疑人在审讯室痛哭流涕
随后,长沙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对此事展开侦查。“我们搜查了他们的房间,发现曹某将射杀的鸟类清理后放置在冰箱里,把猎捕的黄鼠狼的毛皮剥了下来,准备做成腊肉,还没来得及食用。”邓属东告诉记者,警方在曹某的租房内搜查出鸟类死体13只,黄鼠狼死体1只。经过询问调查,之前他们猎捕的鸟类均已被食用。
邓属东告诉记者,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非法猎捕的动物死体以及使用的涉案工具依法扣押,并且送往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曹某使用的弹弓、钢珠、气枪等用于射杀鸟类的工具属于禁猎区禁止使用的工具;余某和李某放置于山场的捕兽夹也属于禁猎工具。
“这把气枪是他们从房东宋某那里借来的,这是宋某的父亲留下来的,目前宋某的父亲已过世。”邓属东拿起地上查获的气枪给记者展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