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检察28日消息,1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在通化市源升品质养生坊门外,几名疾控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图片来源:新华社
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经查,此次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该人系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确保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超级传播链条
1月13日吉林省通报一名黑龙江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曾在吉林公主岭市艾尚瀚邦养生会馆、吉林省通化市源升品质生活坊分别进行培训授课,继而引发群体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