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男子与女儿争吵倒地身亡,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了

2021-01-29 04:36     潇湘晨报

2020年3月3日16时许,尹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女儿发生争吵,随后跌倒在地不能起立,家属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可等不及救护车来,家属便将尹某送至卫生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尹某已死亡。

宁夏男子与女儿争吵倒地身亡,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了

图:视觉中国

尹某生前系西吉县某局的雇佣工人。

2018年9月18日,该局在某保险公司为尹某等598人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约定意外身故给付每人保险金50万元,保险期间自2019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8月31日二十四时止。

若投保人未填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信息的,保险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2条规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尹某的受益人未指定。

事发后家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保险金50万元。保险公司辩称,尹某系突发疾病死亡,非保险合同约定的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故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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