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在人间”(4)

2021-01-28 09:24     中国经营报

劳荣枝在法庭上说,去深圳后,她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她还说,法子英不让她用中专毕业证找工作,而是让她坐台赚钱满足两人生活。法子英每日接她上下班,控制她的人身自由,她想分手,不想依靠男人过活,但法子英不同意,并告诉她,以前有个女孩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就把女孩的哥哥和父母都灭门了。

“他说‘如果你要给我分手,你要小心自己家里人’,他很喜欢放狠话,什么都做得出来。”劳荣枝说。

两人在深圳到底做什么?俞晞告诉记者,法子英曾在会见时告诉他,他在深圳时曾杀害一人。但此事并未能查实。

劳荣枝在庭审中说,她与法子英在深圳待了半个月后就回到九江。他们先坐火车到武汉,再从武汉乘巴士到南昌,最后再在深夜坐出租车回九江。而当坐出租车出了高速,抵达九江后,为了逃避800元的出租车费,法子英殴打了出租车司机。

法子英1999年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称“赚钱要不择手段”

“猴子”熊启义

根据多方证言推算,法子英和劳荣枝在1995年底回到九江,在1996年春天再度离开九江。

两人最早在南昌出现,有迹可循的时间是1996年5月底。来自房屋中介的证言称,当时一对男女找他租房,女子自称陈佳,身高一米六左右,体态匀称,看上去顺眼,男子一米七多。两人咨询要租一室一厅的房子,并且要带住房电话。

到了1996年7月31日,在胜利路新金融购物中心一处房屋,房东吴先生见到了这对“夫妻”,后者租下了他带电话的房子。三年后的1999年,吴先生再度提供的证言显示:“我只记得那个男的跟我说过,他老婆是坐台小姐。”

在南昌市中心的爱乐音夜总会,坐台小姐陈佳出场了。一位尹总的证言显示,陈佳“人相比较风流,眼光比较高,看到出手较大的人绘主动上前,喜欢和有钱的人一起玩”。陈佳最初陪伴的是张总,张总向她介绍了“华东空调总会总老板”熊启义。

“目的就是为了搞点钱。”这句话不断出现在法子英的供述中。他称,在南昌,劳荣枝告诉他熊启义很有钱,开酒店又开电器商店,他就决定让劳荣枝把出租屋电话号码留给这位客人。

此后杀害熊起义一家,是否是第一次犯案?这个问题很难有准确的答案。熟悉本案案情的人士称,如果只是意外或者激情杀人,两人不会用假身份租房和坐台,也不会制定目标明确的做案计划。

劳荣枝也在供述中承认,绑架熊启义是为了钱。“由于身上没有钱了,就决定在南昌找事赚点钱,法子英让我到夜场去坐台,就是找个‘猴子’。猴子是作案对象,我把猴子约到租住房,再由法出来抓奸,趁机敲诈。”

劳荣枝在供述中提到“制定了仙人跳的方案”,她还提起,以装空调的名义,把熊启义骗到出租房,法子英藏在阳台,然后再出来控制住他,让他家里送钱过来。“为了绑架熊老板,法子英之前买了一把藏刀,还准备了绳子布条”,“刀是一把五六十厘米长的工艺品刀,带刀鞘”。

但在法庭上,劳荣枝却拒绝承认此事有预谋。她称,自己当时认识了一个房地产商,对方开凌志车送她回家,她与法子英闹分手,法子英提出“搞”两万元补偿她,因此她才把熊启义叫到出租屋。“我离开的时候熊启义明明是活着的呀。”她表示,自己对熊启义的死亡完全不知情。

在法庭上,劳荣枝还提到另一个叫熊启义到出租屋的原因,就是装空调。而记者获悉,在劳荣枝过往的供述中,还曾提到其他原因,比如与熊启义谈恋爱,突然被法子英撞见。

这三个原因似乎不可能共存。究竟动机如何?是否存在预谋?也是劳荣枝被审判时,控辩争执的重点。

曾多次接触法子英的俞晞回忆,法子英曾透露这样一个细节,即1996年7月28日案发当日中午,他们本来打电话给了另一个看起来更有钱的老板,想钓他出来,但这位老板正与老婆吃饭,没接电话,于是他们更换熊启义为目标。“这些都有当年的通话记录。”

但不论是否有预谋,熊启义还是被劳荣枝带入了出租屋,法子英持刀与他打斗,并绑架了熊启义被绑架。在法庭上,劳荣枝承认曾配合法子英绑住熊启义。“我先把熊老板的双腿的脚脖绑起来,先横着绑几圈,再在两腿中间绑几圈,再重复几次,这样可以确保每条腿都能固定不容易挣脱,手也是这么绑的。”劳荣枝曾如此供述,并拍摄了演示录像。

熊启义身上的家门钥匙被抢走,他的家庭住址也被逼问出来,最后,他被杀害。尸检报告显示,熊启义是被勒死,死亡时间是1996年7月28日下午,并被肢解成了十余块。

两人都曾供述,杀害熊启义时,劳荣枝不在现场。法子英还提起,劳荣枝从出租屋回来后,问他“人呢?”他表示“放了。”

但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提起,在当天下午4时左右,张总曾拨打出租屋电话,劳荣枝接听了电话,“证明当天下午劳荣枝在出租房里”。

灭门之后,逃避通缉

这天傍晚的时候,两人去熊启义家附近踩点,并被邻居撞见。

两人踩完点后返回,接近凌晨时,用钥匙打开熊启义的家门。“他们家装修得像是酒店。”法子英在供述中称,当时熊启义的妻子张丽和3岁的女儿已经休息。后来,熊启义家被洗劫一空,张丽和女儿被勒死,尸体放在浴缸中。

警察赶到后,在浴缸旁发现了一个包裹,里面是熊启义的部分尸块。

法子英称,把尸块带去是为了转移作案现场。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部分尸块出现在熊启义家,原作案现场仍留有尸块,并不能达到转移现场的目的。俞晞告诉记者,法子英曾告诉他,在熊启义妻女眼前,他打开背包,倒出了熊启义的尸块,用来逼迫对方拿钱。

在庭审时,劳荣枝承认自己曾在熊启义家翻找财物。但对于此前曾三次在供述中提到,因为怕留下指纹,所以提议“放一把火烧了这个家”,她当庭予以否认。

劳荣枝当庭称她在翻找物品时,法子英在床上强奸。但尸检显示,张丽和女儿的死因是勒死,没有被强奸的迹象。

在南昌作案之后,两人逃回到九江。

在熊启义一家人身上,法子英和劳荣枝抢了劳力士手表,金项链、金手链和钻戒等首饰,人民币8090元、港币100元、还有少许美金、债权以及银行存单9.5万元。

法子英的姐姐在证言中提到,1996年8月3日,法子英带了一个女的回老家,法子英把金银首饰和大皮包留在了家里。劳荣枝在供述中也承认,案发后她到法子英妈妈家住了几天,金银首饰她都交给了法子英,后者可能给了他妈妈,他们日常消费花了5000元。

在劳声桥的记忆里,1996年8月左右,警察找到九江,他才知道法子英带着妹妹在外面闯了大祸。而在此之前不久,他曾在九江见过劳荣枝,见面的地方是一个茶馆,“音乐太吵了,她说什么我没听见”。

1996年7月29日清晨时分,法子英和劳荣枝离开熊启义家,这天晚上,尸体被发现。警察在现场提取到了法子英的指纹。

熊启义的司机清楚“熊老板跟一个坐台的走了”。据悉,警方到爱乐音夜总会调取了“陈佳”的身份证复印件,却发现陈佳一直生活在深圳。深圳的陈佳称,自己身份证丢失后几天,一同坐台的姐妹辞职。警方找到这位“姐妹”租住的房屋,发现里面有很多九江罐头,又听人说这位小姐口音像是江西人。

90年代,深圳是特区,出入需办“边防证”。南昌警方去九江排查办理特区边防证的人士,找到了劳荣枝,同时办理边防证的法子英也浮出水面。

劳荣枝在庭上称,警察来到时,法子英正给他母亲家装防盗门。“听到楼下警车响,他很紧张很害怕。”两人逃跑不敢乘火车,于是就走水路,坐船到了上海。

在上海,劳荣枝给家里打电话保平安,而在当时,公安已经在劳荣枝家里布控。劳荣枝称,她姐姐接听后,她说打错了,反复了七八次,最后一次,是她母亲接的电话,母亲用九江话告诉她,“你出了好大的事啊,公安局在找你”,她立刻挂断电话。

劳声桥说,因为这通电话,母亲被警方带走调查。提起这件事,劳声桥说,他母亲接电话时,只用九江话说了“末枝,你好糊涂”,没有提其他。“末枝”是劳荣枝的小名。

劳荣枝说,挂了电话后,她就知道自己被通缉了。1996年8月18日,南昌市公安局发布了对两人的通缉令。

劳荣枝在法庭上指认现场凶器 图片来自南昌中院

一块手表引发的血案

从此,法子英和劳荣枝再也没有回到九江。

据开庭时公诉人透露的信息,法子英与劳荣枝在重庆和安徽芜湖均有大本营“安全屋”。

劳荣枝当庭供述,那段时间她去过两次温州,“第一次有租到房子,过年的时候把房子退了,法子英把我拽到安徽芜湖,第二年又去了温州。”

第二次去温州是1997年10月,在这个“不冷不热”的季节,两人夺走两条人命。法子英供述,到了温州后,两人分开住在两个招待所。劳荣枝在法庭上辩解称,分开住是因为两人没有身份证。但熟悉案情的人士分析,分开住是为了隐藏身份。

劳荣枝到“浦发KTV”上班。她曾供述,坐台赚钱不多,快没钱了,她就和法子英商量通过绑架勒索获得钱,她把每日上班情况告诉法子英,目的是为了物色被绑架对象,他们还商量得手后如果分开,就在某公路的入口见面。

这次有所不同,厄运降临在劳荣枝的两名“姐妹”小春和莎莎身上。

劳荣枝在浦发KTV化名“格格”,自称来自四川。证人郑某称,在1997年10月9日晚,格格还曾向她借钱用来租小春的房子,他就借了1000元给她,第二天格格就失踪了。在法庭上,劳荣枝否认此事。

小春要离开温州回老家了。劳荣枝曾供述,第一次,她是独自去看小春的房子的,但在路上时,小春告诉她,自己有一块价值2万元的欧米茄经典款手表。回去后,她把此事告诉法子英,法子英决定抢劫。

以租房的名义,法子英和劳荣枝进入小春的出租屋,用尖刀逼迫她,并把她绑起来放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身子。

但小春自称没有钱,并称领班“莎莎”有钱。莎莎到了之后,被用同样的方式捆绑住,并被逼问出存折和密码。

劳荣枝带着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和存折去银行取钱,银行柜员认得莎莎,问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她就回答是找莎莎借钱,柜员没说什么,她签了莎莎的名字,把存折里的25750元全取走了。

取走钱后,劳荣枝通过手机向法子英做了汇报,然后直接回招待所收拾东西。

回招待所后,隔壁的房客还与劳荣枝打招呼。隔壁房客也是同事,她的证言指出,劳荣枝是在莎莎没去上班那天上午搬走的,“我记得特别清楚,是上午11点左右”。她看见,劳荣枝背着两个包裹出来,到前台退房,神情匆忙,“似乎不愿意和我多说话”。

这位房客看了一眼劳荣枝走后的房间,发现她有很多东西没有带走。

劳荣枝与法子英在大巴车上汇合。劳荣枝称,她和法子英刚上车不久,她手里小春的的手机就响了。

打电话的是小春的情人李先生,李先生出具证言称,1997年11月10日,他从中午12时40分左右一直拨打小春电话,直到下午2时左右才打通,接电话的是一名女性,讲标准普通话,女子自称小春的朋友,告诉她小春和男朋友出门了,等回来了再给她回复。通话时间约半分钟。李先生还称,小春的手机和欧米茄手表都是他此前赠与的。

1997年10月12日下午,小春的男友钱某翻过阳台,进到小春的出租房,发现两具尸体后报警。钱某的证言称,小春和莎莎两人被电线捆绑起来,小春在床上,莎莎在地上。

现场照片显示,小春死亡时俯卧在床上,手被反绑在背后,莎莎死亡时仰躺在地上,手互交叉被绑于腹部。两人均被勒死,虽然衣服被褪去,但没有被强奸的痕迹。在捆绑其中一人的电蚊香背面,法医提取到了法子英的指纹。

两名幸存者

在法庭上,劳荣枝辩解称,自己没有想到法子英会杀人,而在绑架和抢劫的过程中,他没有主动配合,是遭到法子英胁迫。

但在温州案中,就有证人见证了劳荣枝的主动。当小春被控制后,她以“肚子疼”为由,叫领班莎莎过去,莎莎到达之前,叫小卢先去探望。小卢的证言指出,1997年10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她到了小春家,是劳荣枝给她开的门,躺在床上的小春让她走,也是劳荣枝开门送她。

在归案初期,劳荣枝曾准确画出所有案发现场的户型图。并告诉侦查人员:“每次都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由我到KTV坐台,物色目标带到出租屋,通过绑架方式勒索钱财。”

劳荣枝不知道有幸存者。知情人士称:“办案人员曾经问她,在温州和常州,有两个人没有死,是否知道是哪两个,她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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