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没钱娶老婆怎么传宗接代?老祖宗很聪明,留下一法用了1400年!(2)

2022-10-05 06:59     360kuai

清朝夫妇

中国史书记载典婚的最早记录是战国时代韩非子写的《六反篇》,"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到了汉代,汉书又记载了如下章句,"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于是,"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不过,此时的典婚并非前文所说的典婚,此时的典婚是一次性买断,而后世的典婚则是多次进行的。到了南北朝,连年战乱导致了大片土地荒芜,而统治者为了争取豪强支持和设置武备,不仅放任他们肆意敛财,还额外地对百姓征取赋税,其名目繁多难以尽言,这无疑使百姓的生活更加穷困潦倒。于是,为了谋生,典妻这一陋习才真正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南齐书》记载,"浙东五郎,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愁穷,不可闻见。"

甬剧《典妻》剧照

延续到隋唐两宋,典妻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气,世人竟不以为怪。后来在元朝长年累月的征战下,大江南北已经一片疮痍,百姓皆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典卖妻女的现象达到了有史以来的巅峰。为了稳定统治,统一天下的元朝曾对此现象做出了一定的行政举措,却收效甚微。无奈,元人只得退让一步,即半公开地承认典婚合法。延续到明代,典妻之风依旧盛而不衰,史载百姓"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迎妇。"1644年明清交替之际,中原战乱频仍,抢掠他人妻女的乱兵遍地皆是。如此,民间典妻之风远超元代。当然,清廷也和明初一样,在立法方面对典婚之风做了些许限制。不过,两相比较,清朝的律令几乎等同于认可典妻的合法性。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彻底整治此项陋习,于1950年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严厉打击各种买卖婚姻,典婚这一陋习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一时间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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