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深夜带5岁堂侄女外出买糖果,返回时公厕施暴,一审判5年赔偿3300元(3)

2021-01-22 09:53     西南商报

该院经审查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经当庭质证,取证程序合法,证明内容客观真实,该院予以采信。

同时认为,李某明知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她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李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应对其从重处罚,他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恰当,该院予以采纳,辩护人的量刑建议较轻,不予采纳。

法院还称,李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章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他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章瑶诉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青春损失、名誉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故不予支持,诉求赔偿误工费,因她系幼女,没有经济收入,故不予支持,诉求赔偿的交通费用过高,由该院酌情予以保护。

2021年1月15日,镇雄县法院一审宣判称,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章瑶经济损失3310.62元。

章瑶的父亲告诉记者,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已于1月20日向检方递交了抗诉申请书,希望重判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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