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浙江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某教师性侵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中女生,这一消息在网上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
如果此消息属实的话,该名教师真的与一名13岁的女学生发生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是否是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
1月21日凌晨,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官微发布声明承认确实有此事,声明中称:关于学校老师李某的行为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校高度重视,该事件我校已查证:在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警方已于去年9月将李某逮捕,目前案件已在法院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