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特区报,某冲浪俱乐部成员李某与女友,约了女网友一起从北京来到万宁玩冲浪,然而入住酒店之后,李某却强行与女网友发生关系……
日前,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某提起诉讼。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6月4日,因为喜欢冲浪运动,杨某某网上认识了李某。李某和女朋友江某某,以及杨某某相约到海南省万宁市日月湾冲浪。
2020年6月10日,三人从北京出发乘飞机到三亚,随后3人一起驾车,当晚入住万宁市某客栈。杨某某住一间房,李某和女友江某某住另一个房间。
2020年6月12日15时许,李某借口房间太吵、休息不好为由敲开杨某某的房门。进入房间后两人在聊天过程中,李某有了和杨某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在遭到拒绝后,李某强行和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导致杨某某身上以及左小腿内侧皮下淤血,经鉴定其损伤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