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遭工友强奸后,女儿提出50万“私了”,遭到拒绝后报警(3)

2020-12-31 01:11     潇湘晨报

虽然被害人的女儿曾提到希望被告在报案前赔偿50万元,但她不能否认被告构成犯罪。同时,受害人的工作是为工地上的工人做饭。平时与被告人仅存在买菜等钱款交涉,并非存在钱色交易的情形。一审以被告人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统计数据,80%的强奸发生在熟人之间。工地上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而又由于在工地上的工作者普遍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尤其是一些老民工更是脏话连篇,黄段子连篇,工作环境实在是堪忧,最后希望受害者能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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