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买基金风险揭示书有变 注意这些风险揭示新规

2020-12-30 08:53     财联社

财联社(深圳,记者沈述红)讯,12月28日,中基协制定并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中基协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需按照要求,做好客户维护费水平揭示和风险揭示相关工作。

财联社记者获悉,这是中基协首次对公募基金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作出规范,相关格式文本主要针对公募代销机构。在中基协配套制定的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里,强调了基金销售机构应明确告知投资者,在通过其持有某只基金的整段投资期内,该机构会向基金管理人收取多少管理费作为客户维护费,并明确管理费的最高百分比。

最新发布的公募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则是中基协对风险揭示书在此前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次完善。

华南一家公募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而言,风险揭示书仅出现在部分特殊产品中,如养老FOF产品、货币基金、避险策略基金、QDII,以及定开、持有期基金等产品。对此,中基协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可根据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的具体类型,进一步完善上述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内容。

首次规范公募基金客户维护费格式文本

根据《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中基协配套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

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主要针对公募代销机构。

中基协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在进行公募基金产品客户维护费水平揭示时,应确保揭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存在虚假揭示、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行为。

同时,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线上及线下销售活动时,应确保线上及线下揭示格式与内容的统一;应向全体投资人进行信息揭示,不得区别对待投资人。

在中基协配套制定的客户维护费揭示格式文本里,强调了基金销售机构应明确告知投资者,在通过其持有某只基金的整段投资期内,该机构会向基金管理人收取多少管理费作为客户维护费,并明确管理费的最高百分比。

所谓客户维护费,即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通过基金销售协议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这也意味着,基金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提交申购(认购)申请前,可参照上述文本,以适当方式向投资人揭示客户维护费水平,并就客户维护费的定义进行说明。同时,基金发生转托管时,新的基金销售机构亦可参照上述文本,并主动向投资人揭示客户维护费水平。

进一步完善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

此次公募产品格式文本的规范,还体现在风险揭示书格式文本的完善上。

哪些公募产品会用到风险揭示书?华南一家公募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而言,风险揭示书仅出现在部分特殊产品中,如养老FOF产品、货币基金、避险策略基金、QDII,以及定开、持有期基金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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