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称除了炒股没有做过错事 自己不优秀但善良(3)

2020-12-24 08:37     新京报

的确,时间能抹平很多东西,也会让很多证据悄然湮没。从检方指控的第一起案件,也就是发生在江西南昌市的案件开始,至今已有24年之久。

如今,倒在血泊中的被害人已离世许久;一起实施犯罪活动的同伙,也已经被处以极刑;封闭场所的凶杀案,很少有见证者。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案者就可以抱着“人死证据灭”的侥幸,做着逃逸于法网之外的美梦。

劳荣枝被捕后,前后共有48份供述。在讯问笔录中,就江西南昌案,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在庭审中,检察官出示相关证据时,劳却断然予以否认。

否认自己所作的原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至于结果如何,那还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慎重审视。从司法实践看,原供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能够确认其真实性的,翻供便不能采信;如果翻供能得到其他证据证实,原供就不能采信。换句话说,翻供不是想翻就能翻得成的。

从检方提供的证据看,原供均有劳荣枝本人签字确认,均为公安机关合法取得,且与她要求法子英剪断电话线等供述形成了对应。

再有,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呈堂证据却将这些辩解击碎。

不仅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证实了买冰柜情节,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的现场勘查,更证明了劳不可能“并不知情”。

况且,劳荣枝犯下的罪行,不是没有证人。江苏常州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本案幸存被害人刘某和其妻子的证言,其他在案证据能够予以证实,劳荣枝与法子英之间,共同实施了犯罪活动。

再逼真的表演,终究是表演,经不住证据之锤的敲击。当证据形成锁链,严丝合缝、有机衔接、相互印证,就能一步步还原血案真相,而法律的绞索,也将逐渐收紧。

该来的总会来的,法律不会对作恶者姑息。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四个“极”字叠加,表明了检察机关的态度。

作恶就是作恶。耐人寻味的是,劳荣枝庭审中曾声泪俱下求原谅,可那7名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痛,又如何抚慰?

劳荣枝案还在庭审之中。等待作恶者的,注定会是延宕了20多年后落下的一记法槌。

劳荣枝当庭痛哭忏悔 受害者家属表示“不原谅”

被告人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经过2天的公开开庭审理,至今天(22日)17时36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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