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男子两年间多次奸淫2个未成年亲生女儿,孩子母亲也知道

2020-12-16 15:27     中国裁判文书网

记者12月14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1971年出生的吴某某,对自己两名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实施奸淫共20多次,其间,孩子的母亲甚至撞见过,部分亲属也知道此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陆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在陆川县自己家中,趁大女儿吴某1(2004年7月29日出生)等人在床上睡觉之际,采用暴力威胁方法,对吴某1实施奸淫3次;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在陆川县自己家中,趁二女儿吴某2(2005年10月1日出生)等人在床上睡觉之际,采用暴力威胁方法,对吴某2实施奸淫3次。

判决书显示,吴某某大女儿在证言中称,自己第一次被强奸后,曾和妹妹吴某2说过,之后又告诉过母亲莫某、阿姨、外公,但其外公、外婆、阿姨仅是来过三次家中警告过吴某某。吴某某的大女儿回忆,2018年5月份的一天白天中午,自己和两个妹妹在母亲的那张床午休,吴某某当着自己两个妹妹的面强奸了自己,“母亲回到家看见父亲做这些行为,母亲说要报警,父亲才停手出去。”但吴某某对大女儿的奸淫行为,持续到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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