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新规来袭,“一类人”债务可豁免?可以合法不还债了?(2)

2020-12-07 13:42     舒莫财讯

专家也提出了,当下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机制已经成熟了,建议要加快制定出个人破产制度要由我国“亲自制定”这样才更具影响力,我国浙江、深圳两地已经进行?

在12月初时,我国浙江也发布了《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其中就提出了,依法合规、鼓励探索等原则,充分探索个人破产的制度因素,这也意味着浙江也开始了个人破产制度的正式探索阶段。

多年时间中,我国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了,未来一些地区或出现个人破产的“统一制定方案”。

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印象中企业家或者创业者一旦失败后,他们就需要以自己名义负担无限的债务以及责任,并不能像企业一些有破产保护。这样的结果就是让这些“失败者”很难再度翻身,也极大的降低了他们未来还清债务的可能性,成为了一个“恶性循环”。

个人破产新规来袭,“一类人”债务可豁免?可以合法不还债了?

大家想想看一些人因为一次失败后被债务压身,他们想要再度东山再起可能性极低,这样他们如何还债呢?就一直通过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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