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挂”在防盗窗上偷窥女子洗澡,直到她洗完澡后才离开,酒醒后才发现对方是亲戚(3)

2020-12-05 04:34     潇湘晨报

事情真相大白,张某为其行为后悔不已。因张某与受害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痛改前非。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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