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回应女子养生馆里被丈夫殴打:已看到视频

2024-04-18 09:32     今日头条

妇联回应女子养生馆里被丈夫殴打:已看到视频

安徽亳州,一女子被男子从床上直接拽了下来,随即便遭到了该男子的暴力殴打,让人无语的是,现场有一中年女子也试图上手,女子寡不敌众,最终还是被殴打了,据悉,两人为夫妻关系,事发后,被打女子回应称,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据当事人王女士称,自己和丈夫共同经营一家修脚店,事发当天,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口角,结果却遭到了丈夫的暴力殴打,丈夫将王女士从床上直接拽下来,随即上前就对着王女士一番拳脚相向。

现场有一位女性中年女子,她的做法让人有些不解,视频中,当丈夫准备殴打王女士的时候,这名中年女子却先上手拖拽王女士,在丈夫将王女士拖下床之后,中年女子却袖手旁观了。事发后,王女士称被打的轻微伤,身上有些青肿。

而且自己现在也不愿意再维系这个家庭了,离婚协议已经打好了,等她回去就提交,这次被打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也是最后一次。

事发后,当地警方表示两人已经协调好了,而妇联则表示已经介入处理。

有人说,如果现场是两人殴打王女士,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家庭暴力这么简单了,而是结伙殴打他人了,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还有人说,夫妻争吵拌嘴很正常,谁家没有点矛盾呢,但是暴力殴打对方,这就太过分了,支持女方离婚。

那么,女方能顺利离婚吗?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王女士被殴打只有这一次,但是,这一次也算是家庭暴力行为,并不是说经常性殴打才算家庭暴力行为。

既然是家暴,那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所以,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事由,如果王女士的丈夫拒绝离婚,王女士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

但是,这只是双方能够离婚的一个事由,由于王女士丈夫对王女士实施了殴打,这种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而且现场貌似是两人对王女士实施了殴打,那么,这就是结伙殴打他人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既然警方表示两人已经协调好了,但是即便不处罚,不意味着不对男方进行一定的训诫,告知其实施家暴的后果以及让其认识到行为是不对的。

不知道王女士的丈夫现在是否后悔,不过一切都来不及了,伤了对方的心,再想要挽回就不容易了,夫妻一场,要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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