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烫火锅吃在自家楼顶种植罂粟900余株,贵州台江一女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获刑(2)

2024-04-24 14:36     台江法院

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官在此提醒: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要提高辨识能力,发现身边有种植罂粟的,应当立即到有关部门举报。同时,要从自身做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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