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串店门口男子被刺大腿身亡,刺人者会判死刑吗?律师解读:或面临超10年刑期

2024-05-09 17:13     今日头条

近日,陕西宝鸡,男子和朋友吃过夜宵后,在路上碰到熟人,双方发生争吵,男子不顾朋友阻拦,用摩托车钥匙上带着的小刀,捅刺熟人大腿。万万没想到,一刀捅到对方动脉,瞬间血流如注,几秒后倒地,最终失血过多而亡。目前,黑衣男马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黑衣男子马某捅伤李某导致李某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马某只是捅刺了李某的大腿,而且捅了一下就跑了,看得出来,马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想教训李某一下,没想到竟然刺中大动脉。所以,马某有伤害的故意,但这种伤害正好导致了李某的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2、马某除了坐牢,还要承担李某的人身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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