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传递几个信息

2024-04-17 11:16     今日头条

4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传递几个信息

据最高人民法院: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近期,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杀人、重伤害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讨论,引发广泛关注。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成为各个层面关注的焦点,急待下大力予以解决。

从最高法此番传递的信息来看,有几个方面值得期待与关注:

--发力,全面高度重视!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受到全面高度重视。这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各个层面都需要发力。一方面要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方面要对失足未成年人予以惩戒处罚;一方面要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到侵害。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当然,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还需要不断发力、加力。

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仅从依法治理层面,就需要全面梳理现有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层面存在的问题或漏洞,从而形成完整、准确、科学的治理体系。

--严惩,宽容但不纵容!

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上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该惩处的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还被害人以公平,示社会以公道。

这一点是社会非常关注的焦点,也就是说,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关键还是要保护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权益与公平非常重要。千万不能让一些案例纵容了未成年人犯罪,比如有的未成年人犯罪之后,就是简单以低年龄为由予以释放,甚至依然可以返校读书,这让其身边的未成年人怎么看,让受害人怎么看,让社会怎么看。

--矫治,少年司法独立!

加快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系统问题。最高法给予了回应:"加快专门学校建设,逐步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系统,让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矫治教育。"

我一直记得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少年犯》。那是读小学的时候,全镇的中小学生都集中到镇中学的大操场观看,就是这一场电影,给我们很多学生以深深地震撼,几十年过去了,至今记忆犹新。

所以说,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应该接受矫治教育,应该受到相应惩戒,不能简单以年龄为由不予追究。现在,有不少地方都建立了针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学校,但有的以教育部门为主,有的在司法矫治方面力度不够,难以起到矫治和惩戒的效果,需要进行统一规范,形成独立的少年司法系统。

--父母,首责要落实!

父母是否履行了监护职责?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生活的港湾,家庭保护处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首位"。现在我们往往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孩子出事之后,似乎很容易忘记了父母家庭是如何履行监护职责的。

实际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父母、家庭非常重要,这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案例当中,可以看到一些情形。

所以,此次最高法就强调:"在审理婚姻家事、侵权等案件时,要注重强化监护责任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导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虽然说有的家庭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或困难,但也得承担起家庭教育的基本责任,这毕竟是很多责任和保护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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