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嫌犯辩护人当庭要求重判!公诉人建议判6年,辩护人要求判7年

2024-04-28 13:57     今日头条

猥亵儿童嫌犯辩护人当庭要求重判!公诉人建议判6年,辩护人要求判7年

看到一则新闻,新疆喀什一起猥亵儿童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6年,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量刑建议过低,应当加重刑期,建议判处有期徒刑7年。更搞笑的是,法院采纳辩护人的量刑建议,最后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看到有网友说,这律师是位有良心的律师。

当然,从被害人一方来说,这位律师律师肯定是有良心的,让犯罪者得到更严重的惩处。但从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肯定就不是这么想的。换句话说,你要是委托律师,你希望委托的律师提出加重刑期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能。

为什么叫辩护人?什么是辩护?

其实这个字面意思就能充分体现辩护人的工作职责。《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规定,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从法律规定来说,律师的工作是帮助被告人,是尽可能为其提供辩护,是提出无罪、最轻或减轻的辩护意见。

另外,辩护律师建议加重刑期这种行为显然也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委托人秘密,这应当是律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这可能有的人会批评律师是为了钱服务,而不是为法律服务。但我们也反问,会有人愿意委托的律师来损害自己的利益吗?显然不可能。所以对于律师来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最为基本的职业道德。辩护律师建议加重刑期,这种显然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辩护人有辩护人的工作职责,公诉人有公诉人的职责,法官有法官的职责,判重这种事情应当是公诉人的工作职责,而不应当成为律师的工作。辩护人充当公诉人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更会给社会形成极其不好印象和观念,对律师的工作及道德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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