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广东珠海检察机关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提起公诉

2024-04-13 16:57     九派新闻

4月12日,广东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非法引进巴西红耳龟的被告人易某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涉案活体龟类动物。图/珠海检察

2022年10月21日傍晚,被告人易某驾驶粤澳两地牌照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珠海,海关关员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发现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

易某声称携带这些"龟苗"入境是为了育苗繁殖,但却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拱北海关技术检测,涉案活体龟类动物中有2015只为巴西红耳龟,而巴西红耳龟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名单内并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

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易某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是无章可循的现实难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予以定罪处刑。但如何把握"情节严重",既无司法解释,也无判例可循,该案是否达到了入罪条件,需要认真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