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存款风波背后:渤海银行和它的“德阳往事”(3)

2021-10-26 10:25     新京报

渤海银行招股书关于"行政处罚"篇章中,曾单独披露了一段被渤海银行称为"德阳事件"的往事。

在这段不足千字的描述中,渤海银行称,2012年至2015年间,该行德阳支行两名前雇员因不当地从事民间借贷活动,在2018年12月被银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处以"终生禁业"的处罚,同时,渤海银行德阳支行也因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前雇员参与民间借贷、印章管理不到位而受到行政处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庭审记录显示,2016年9月1日,银监会德阳监管分局也曾就"德阳事件"相关举报问题作出过处理意见书(下称"意见书")。在该意见书中,这段"往事"的"结果造成借入民间资金越累越高,最终形成了较大资金缺口。"

在"德阳事件"中,渤海银行这两名前涉案雇员并非普通员工。他们分别是德阳支行前行长钟华以及前公司银行部负责人李秀峰。2019年12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出的终审判决书(如图2、3所示)展示了"德阳事件"的全貌。

28亿存款风波背后:渤海银行和它的“德阳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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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到,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终审判决,时近三年。

庭审信息显示,"德阳信达农产品有限公司"和"德阳市宏霸饲料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曾先后在渤海银行德阳支行贷款400万元和2450万元,分别于2012年10月和2014年4月到期。上述两笔贷款到期后,两户企业均无法正常偿还贷款。李秀峰和钟华为掩盖两笔贷款的信贷风险,主动协调和联系民间资金出借人,帮助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及借款企业借入民间资金,并用该资金偿还了渤海银行贷款;同时,李秀峰和钟华在其中获取了介绍融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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