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监狱一重刑犯脱逃,犯偷越国境抢劫致人重伤等三宗罪,曾两次减刑(2)

2021-10-19 10:26     上游新闻

在相关信息中还显示,发现该人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内平房区,空房子,楼道,可容人的地方,有衣物,食品丢失的马上上报,千万注意,发现了别激怒他,极度危险。同时留有紧急联系电话。

19日,记者从吉林监狱及其辖区派出所均证实确有逃犯脱逃,目前现在正在全力搜索。

据吉林监狱工作人员证实,协查通报应该是公安发的,现在正在全力搜索脱逃罪犯。

记者了解到,吉林监狱为是吉林省五大重刑犯监狱之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军民路100号,吉林监狱占地25万平方米。监狱始建于1907年,现已拥有百年历史。地址几经变迁,1984年迁至新址。

▲协查通报显示,罪犯朱贤健于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从吉林监狱脱逃。图片来源/网络

偷越国境抢劫致人重伤获刑十一年三个月,两次共减刑14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朱贤健,因涉嫌抢劫罪,于2013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28日被逮捕。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延检刑诉(2013)728号起诉书指控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抢劫罪、盗窃罪,于2013年12月10日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1日凌晨1时许,朱贤健非法越境到中国境内。2013年7月22日10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取破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全某某住处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全某某发现,为抗拒抓捕,用刀捅伤全某某的背部后,抢走全某某身上的挎包,包内有人民币1482元、6个糖块、5个存折、2张身份证、红色布兜子、一把扇子。经鉴定,被害人全某某因外伤致双侧血气胸伴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系重伤。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朱贤健处扣押赃款人民币1388元、尖刀3把,并返还给被害人全某某人民币1388元。

2013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溜门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冯某某住处,窃取了OPPOA121手机一部、男式棕色折叠钱包一个、蓝色运动鞋一双。经鉴定,盗窃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401.50元。当日12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取破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曹某某住处,窃取了香烟六盒、白色短袖、黑色短裤、一个挎包、一把折叠刀、绿色毛巾、袜子、两罐啤酒等物品之后,在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经鉴定,盗窃物品价值折合人民币45.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被告人朱贤健处扣押OPPOA121手机一部,并返还给被害人冯某某。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犯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0元,驱逐出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00元,驱逐出境。刑期止2024年10月21日。

2017年6月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朱贤健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裁定将罪犯朱贤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2020年4月10日,朱贤健再次获得减刑八个月,刑期将于2023年8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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